| 姊妹院校
|中國華東師範大學傳播學院
※ 申請期別:2025秋季班
※ 最後更新日期:2025.03.03
2025秋季班
每學期2名(碩士生)
- 申請時須為本學院學士班、碩士班已修業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生),且出國交換之時仍為本學院之在學學生。前述修業一學期以上之計算,不包含前一學位已在師大之在學期間。
- 符合欲申請之交換學院所設立條件。
- 陸生、僑生及外籍生不得申請交換至其原居住國。
- 凡外籍生領取臺灣獎學金者,不具申請資格;外籍生領取臺師大獎學金者,於交換期間應自動放棄獎學金資格。
本院學生於修業期間前往姊妹學院修習以2次為限,修習期限依姊妹學院協議之規定,但最長為1學年。總交換期限不得超過2個學期,亦不得申請延長。
【內部甄選表件部分】
1. 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赴外交換生申請表件檢核表。
2. 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赴外交換生申請表。
3. 歷年學業成績單正本1份。
4. 符合姊妹學院入學標準之外語能力檢定證明影本,且該檢定證明於校內提出申請及遞送姊妹學院申請文件時均為有效期限內。
5. 公費生應附保證人同意書1份。
6. 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申請院級交換生之學習表計畫書。
7. 教師推薦函乙份。
8. 其他相關資料:依每年簡章公告繳交。
【裝訂方式】
請將以上資料依1~8之順序排列,以長尾夾夾好後(勿裝訂),於截止日2025/04/15(週二)17:00前,繳交一份至學院辦公室。
2025/04/15(週二)17:00 前,逾期恕不受理。
以e-mail或電話通知面試日期、時間及順序。
由本學院遴聘相關教師組成赴外交換學生甄選委員會,依下列標準進行審查。
(一)書面資料審查:
1.個人簡歷及出國動機。
2.為本次出國研修所做之準備與努力(學業成績、語言證明及其他)30%。
3.學習計畫40%。
4.預期效益30%。
2.為本次出國研修所做之準備與努力(學業成績、語言證明及其他)30%。
3.學習計畫40%。
4.預期效益30%。
(二)面試:面試項目包括語言能力、計畫表達、個人特質等。
書面審查及面試各佔50%,按總分及學生之志願依序選薦。如總分相同,則以申請人面試成績為評比之參考。但若當期交換生之名額較申請人數多時,得不經面試,逕依申請者之書面審查結果選薦。通過標準獲得選薦者,依各交換學校姊妹學院協議之規定辦理。
請參見本院交換學生甄選作業,詳情請上本院網頁「國際交流」>「赴外交換申請文件」
(一)確認出國意願及報到:
本院預定收件截止後一週內個別通知獲推 薦人,獲推薦者須於獲得通知後一週內將 本院交換生薦送資格確認書(申請人及其家長/監護人均須簽名) 送回院辦,以完成報到程序。
(二) 須於申請截止後一週內將下列送姊妹學院 之外文表件(紙本)正本1份,送至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辦公室:
1.Application form 申請表
2.Passport-size photos 照片 x 2
3.Photocopy of Passport 護照影本
4.Letters of recommendation 推薦信 x 2
5.Study plan 讀書計畫
6.Official academic transcripts 成績單
7.Student ID or enrollment certificate 在學證明
7.Student ID or enrollment certificate 在學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