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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會議學院代表
●代表資格:各學院代表1人。
●任期:1學年(08月01日起至隔年之07月31日止)。
●推派人數:1人
●產生方式:
依據總務會議規則第2條規定辦理:
由總務長、副總務長、教務長、學務長、各學院代表一人、僑生先修部主任、環境安全衛生中心中心主任及學生代表等組成之。必要時得邀請校內外學者專家及相關人員列席。
●現任委員(110學年度):東亞系-潘鳳娟教授
●歷任委員(108學年度):人資所-盧承杰助理教授
●歷任委員(107學年度):華語系-楊秉煌助理教授
●歷任委員(106學年度):政研所-陳文政教授
●歷任委員(105學年度):大傳所-蔣旭政助理教授
●歷任委員(104學年度):歐文所-劉以德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