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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邁大學社會科學學院
一、期別:6-10月學期 / 11-3月學期
二、交換生名額:每年2名學生(學、碩士生)
三、申請資格:
(一)申請時須為本學院學士班或碩士班已修業一學年以上之在學學生,且出國交換之時仍為本學院之在學學生。前述修業一學年以上之計算,不包含前一學位已在師大之在學期間。
(二)符合欲申請之交換學院所設立條件(GPA達3.0以上)。
(三)陸生、僑生及外籍生不得申請交換至其原居住國。
(四)凡外籍生領取臺灣獎學金者,不具申請資格;外籍生領取臺師大獎學金者,於交換期間應自動放棄獎學金資格。
(五)語言能力:TOEFL(ibt)61 / IELTS5 / TOEIC600。
四、修業期間:
本院學生於修業期間前往姊妹學院修習以2次為限,修習期限依姊妹學院協議之規定,但最長為1學年。總交換期限不得超過2個學期,亦不得申請延長。
五、申請人應檢具下列表件,向學院提出申請:
【內部甄選表件部分】
1.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赴外交換生申請表件檢核表。
2.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赴外交換生申請表。
3.歷年學業成績單正本1份。
4.符合姊妹學院入學標準之外語能力檢定證明影本,且該檢定證明於校內提出申請及遞送姊妹學院申請文件時均為有效期限內。
5.公費生應附保證人同意書1份
6.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申請院級交換生之學習表計畫書。
7.教師推薦函與學校推薦函各乙份。(請至「赴外交換生:相關規定與作業流程」下載推薦函等相關表單)
8.其他相關資料:依每年簡章公告繳交。
【裝訂方式】:請將以上資料依1~8之順序排列,以長尾夾夾好後(勿裝訂),於截止日1月30日(6-10月學期) / 5月30日(11-3月學期)前,繳交一份至學院辦公室(如遇週末,截止日則延至下一上班日)。
五、申請截止日期:1月30日(6-10月學期) / 5月30日(11-3月學期) 前,如遇週末,截止日則延至下一上班日,逾期恕不受理。
六、面試通知時間:以e-mail或電話通知面試日期、時間及順序。
七、審查方式及評分標準:
由本學院遴聘相關教師組成赴外交換學生甄選委員會,依下列標準進行審查。
(一)書面資料審查:
1.個人簡歷。
2.出國動機及為本次出國研修所做之準備與努力(學業成績、語言證明及其他)30%。
3.學習計畫40%。
4.預期效益30%。
(二)面試:面試項目包括語言能力、計畫表達、個人特質等。
書面審查及面試各佔50%,按總分及學生之志願依序選薦。如總分相同,則以申請人面試成績為評比之參考。但若當期交換生之名額較申請人數多時,得不經面試,逕依申請者之書面審查結果選薦。通過標準獲得選薦者,依各交換學校姊妹學院協議之規定辦理。
八、其他事項:
請參見本院交換學生甄選作業,詳情請上本院網頁「國際交流」>「赴外交換生」>「赴外交換生:相關規定與作業流程」下載。
九、 甄選通過錄取後之注意事項:
(一)確認出國意願及報到:
本院預定收件截止後一週內個別通知獲推 薦人,獲推薦者須於獲得通知後一週內將 本院交換生薦送資格確認書(申請人及其家長/監護人均須簽名) 送回院辦,以完成報到程序。
(二) 須於申請截止後一週內將下列送姊妹學院 之外文表件(紙本)正本1份,送至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辦公室。
十、簡介:
清邁大學成立於1964年,位於清邁市西郊,佔地3,490英畝。目前擁有學生3萬多人。清邁大學是全市唯一一所國立大學,也是泰國北部首屈一指的高等學府。
清邁大學除了為泰北學生提供高等教育的機會,也為外國學生,尤其是鄰近中南半島地區的學生,提供高質素的學習環境。
清邁大學以醫科和工科出名。
清邁大學除了為泰北學生提供高等教育的機會,也為外國學生,尤其是鄰近中南半島地區的學生,提供高質素的學習環境。
清邁大學以醫科和工科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