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院系所申請2023年學術發展經費補助事宜,請參閱以下事項及附件。
一、依據本院學術發展經費補助作業原則辦理。
二、補助對象:本院系所。
三、請欲申請舉辦2023年國際學術研討會、研究生論文發表或相關學術工作坊等經費補助之系所,依限於本院國際事務與學術發展委員會議提案(以下兩次會議皆需提案,若第一次會議討論未通過者,不在此限)。
會議名稱 | 開會/提案日期 | 提案資料 |
111學年度第1次國際事務與學術發展委員會議 | 開會日期:112年01月11日 提案截止:111年12月28日 | 提供約200字主題構想及說明、時間、舉辦形式(如:實體或線上)、合辦單位、經費初估等內容。 |
111學年度第2次國際事務與學術發展委員會議 | 開會日期:112年03月29日 提案截止:112年03月15日 | 提供本院學術發展經費補助申請表、計畫書、經費預算表、向院外與校外單位申請補助或系所編列自籌款相關證明文件。 |
四、申請研究生論文發表會補助不須提供向本學院外與校外之單位申請補助,或系所編列自籌款相關證明文件。
五、檢附國際事務與學術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學術發展經費補助作業原則、 本院學術發展經費補助申請表、提案單。
承辦人:劉姵君國際專員,分機1149,jessicapcliu@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