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流程
一、交換生簡介
(一)何謂交換學生:
「交換學生」係指在學期間,經本校推薦以本校學生身分(即完成師大註冊及繳交學費), 至有學生交換協定之姐妹校修習一學期或一學年的課程。交換學生毋須繳納姐妹校學費, 課程結束後,可獲得姐妹校所正式核發之成績單或修課證明,並依本校相關規定,得予以抵免或採計其學分。
二)依簽約層級之不同,交換協定又可分為校、院、系(所)級交換生:
◎ 校級交換生:
全校學生均可參加甄選,有關校級交換生的相關訊息,請見: 國際事務處網站 / 學生專區 / 赴外就讀及短期研習。
◎ 院級交換生:
為本院與姊妹學院所簽訂之專約,甄選時,本院學生具有優先權。有關本院院級交換生的相關訊息,請參見以下之說明;
◎ 系(所)級交換生:
為系(所)簽訂之專約,詳情請逕洽各系、所。
雖然因簽約層級不同而有區分出校、院、系三級交換生,但其實3者間之差異僅在於可提出申請者不同而已,對學生而言,不論是校、院或系級交換生,在其申請赴國外進修補助或學分抵免/採認等事項時,效力並無不同。
二、申請本院交換生之前,必讀的資訊
(一) 教務處網站 / 教務法規 / 課務法規: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學生前往國外修習課程實施辦法(----)。
(二) 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交換學生甄選作業要點(院級)(----)。
(三) 院級交換生,除甄選作業由本院辦理依本院規定外,其餘事項請依本校國際事務處相關規定:國際事務處網站/ 學生專區 / 赴外就讀及短期研究。
二、申請本院交換生之前,必讀的資訊
因出國當交換生,事前必須做許多準備工作(例如:蒐集國外學校之相關資訊、參加語言檢定等), 所以建議同學應把交換這一段時間納入大學生涯與學習計畫之中一起規劃,在蒐集足夠資訊後,同學可先與系所老師諮詢, 確認赴外念書的學分抵免可能性以及返國之後課程的銜接性等事項,以避免回國後出現課業斷層或影響畢業年限。 為幫助同學在蒐集資訊時能迅速對本院的交換計畫有一個初步瞭解,特將本院交換生計畫的重要資訊彙整如下, 其他更多有關姊妹學院、及交換生專約的詳細資訊,請見本院姊妹學院學生交換資訊專頁。
學校 | 學程/系所名稱 | 待遇 | 名額 | 申請條件 | 交換期間 | 申請截止期間 |
---|---|---|---|---|---|---|
捷克帕拉茨基大學 | 哲學院 | 免學費、其他費用自理 | 每學年2名 | 碩、博士生 | 1學年 | 109年10月12日 |
義大利羅馬大學 | 人文與藝術學院 | 免學費、免費語言課程、其他費用自理 | 原則上每學期3~4名(若有學生申請1學年者,1人抵2個名額),但實際名額依當期公告內容而定 | 1.學、碩、博士生 2.英語能力證明(IELTS、TOEIC etc.) |
1學期或1年 | 109年10月26日 |
武漢大學 | 國學院 | 免學費、其他費用自理 | 原則上每學期2名,但實際名額依當期公告內容而定 | 1.僅限學士生 2.英語程度應達多益550或相同等級 |
1學期 | 109年10月26日 |
中國傳媒大學文學院 | 漢語言專業/漢語言文學專業/漢語國際教育專業 | 免學費、其他費用自理 | 原則上每學期4名,但實際名額依當期公告內容而定 | 僅限學士生 | 1學期 | 109年10月26日 |
浙江大學 | 傳媒與國際文化學院 | 免學費、其他費用自理 | 原則上每學期2名,但實際名額依當期公告內容而定 | 學士生、碩士生 (限本國籍、僑生及外籍生不能申請) | 1學期 | 109年10月26日 |
華東師範大學 | 傳播學院 | 免學費、其他費用自理 | 原則上每學期2名,但實際名額依當期公告內容而定 | 碩士生 | 1學期 | 109年10月26日 |
波鴻魯爾大學 | 東亞研究學院 | 免學費、其他費用自理 | 原則上每學期1名,但實際名額依當期公告內容而定 | 1. 學士生、碩士生 2. Internship-由華語系官英華老師推薦。Regular-英語及德語 CEFR B2。 |
1學期 | 109年10月26日 |
大阪大學 | iExPo Inter-Faculty | 免學費、免費語言課程、其他費用自理。 | 1.原則上每期2名,但實際名額依當期公告內容而定。 2.但若有學生申請1學年者,1人抵2個名額。 |
1. 學、碩士生 2. GPA 3.0以上 3. 日語JLPT: N1-2 |
◎1年 或 ◎1學期(可為秋季班、春季班)。 |
2021秋季班:110年01月29日 |
Maple | 1. GPA 3.0以上 2.日語JLPT: N4 |
限定為1年之課程(從9月至隔年8月) | 2021秋季班+2022春季班:110年01月29日 | |||
靜岡文化藝術大學 | 交換生學程 | 免學費、其他費用自理。 | 1.原則上每期4名,但實際名額依當期公告內容而定。 2.但若有學生申請1學年者,1人抵2個名額。 |
1. 學、碩士生 2. 建議日語JLPT達N3以上 |
◎1學期(可為秋季班、春季班)。 | 109年11月30日 |
馬來西亞拉曼大學 | 人文社會科學院 | 免學費、其他費用自理。 | 原則上每學期2名,但實際名額依當期公告內容而定 | 1. 學士生 2. GPA達3.0以上、IELTS5.5以上 |
1學期 | 8月15日(January Trimester) 1月15日(May Trimester) 5月15日(October Trimester) |
馬來西亞拉曼大學 | 中華研究院 | 免學費、其他費用自理。 | 原則上每學期2名,但實際名額依當期公告內容而定 | 1. 學士生 2. GPA達3.0以上、IELTS5.5以上 |
1學期 | 8月15日(January Trimester) 1月15日(May Trimester) 5月15日(October Trimester) |
越南胡志明國家大學社會科學與人文大學東亞研究院 |
英語授課課程 |
免學費、其他費用自理。 | 1.原則上每期3名,但實際名額依當期公告內容而定。 2.但若有學生申請1學年者,1人抵2個名額 |
1. 修業2學期以上學士生 2. 英文及越南文良好 (TOEFL(ibt)85 / IELTS6.5) |
1學期 | 109年10月15日 |
越南語授課課程 |
||||||
泰國清邁大學 | 社會科學學院 | 免學費、其他費用自理。 | 原則上每學期2名,但實際名額依當期公告內容而定 | 1. 學士生、碩士生 2. GPA達3.0以上 3. TOEFL(ibt)61 / IELTS5 / TOEIC600 |
1學期 | 1月底(6-10月學期) 5月底(11-3月學期) |
斯洛伐克考門斯基大學 | 文學院 | 免學費、其他費用自理。 | 原則上每學期2名,但實際名額依當期公告內容而定 | 1. 學士生、碩士生 2. 英語或斯洛伐克語 CEFR B2 |
1學期 | 109年10月26日 |
韓國成均館大學 | 社會科學學院 | 免學費、其他費用自理。 | 原則上每學期2名,但實際名額依當期公告內容而定 | 1. 學士生、碩士生 2. TOEFL (ibt) 80 / IELTS6 / CEFR B2 |
1學期 | 109年10月30日 |
四、申請資格
(一) 申請時須為本學院學士班、碩士班或博士班已修業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生),且出國交換之時仍為本學院之在學學生。前述修業一學期以上之計算,不包含前一學位已在師大之在學期間。
(二 )符合欲申請之交換學院所設立條件。
(三) 陸生、僑生及外籍生不得申請交換至其原居住國。
(四) 凡外籍生領取臺灣獎學金者,不具申請資格;外籍生領取臺師大獎學金者,於交換期間應自動放棄獎學金資格。
五、修業期間
本院學生於修業期間前往國外交換研習以2次為限,修習期限依各姊妹學院協議之規定,但最長為1學年。出國總交換期限不得超過2個學期,亦不得申請延長。
六、交換生甄選之審查方式及評分標準
依本院交換學生甄選作業要點第6點之規定(詳請參閱學院規章)。
七、交換生申請時程及相關作業流程
(一) 時程
不同於校級交換生因須兼顧全校各院/系/所之多元性,作業程序較複雜,因而須提前至11月(秋季班)/5月(春季班)開始作業, 並於4月底(秋季班)/10月底(春季班)才正式公告獲推薦者名單。本院交換生甄選之作業時程則相對較短,分別為: 秋季班—3月初公告受理申請、4月中旬甄選結束;春季班-9初公告受理申請、10月中旬甄選結束。
(二) 相關作業流程
事項 | 春季班 | 秋季班 | |
---|---|---|---|
本院甄選作業 | 公告當期交換生的相關資訊並受理申請。 | 3月初 | 9月初 |
書面審查資料截止收件。 1.申請者須於公告截止期限前,將申請表併同院內甄選所需文件送達學院辦公室(查看及下載:院內甄選所需表件)。 2.遞件前,請注意當期公告中之統一面試時間,並請配合事先預留該時段參與面試,逾時未參加者,將視同棄權! |
4月上旬 | 10月上旬 | |
面試(查看:面試注意事項): 但若當期交換生之名額較申請人數多時,得不經面試,逕依申請者之書面審查結果選薦。 | 4月中旬 | 10月中旬 | |
獲推薦者須繳交本院薦送資格確認書以完成報到手續(下載:本院薦送資格確認書) | 名單公告後7日內 | 名單公告後7日內 | |
繳交送姊妹學院之申請表件(所須繳交之文件請見:本院姊妹學院學生交換資訊專頁內 / 各姊妹學院之「當期申請公告」/「五、其餘詳情」)。 | 名單公告後7日內 | 名單公告後7日內 | |
公告獲推薦者名單、核發薦送公文(註1)。 | 4月底 | 10月底 | |
學生若有需要,請視情況申請各類補助或獎學金。(請注意,右欄所列時間,僅為申請本校赴外進修補助之文件送達本院各系/所之截止時限,其餘獎助請依相關單位之規定。) | 4月底 | 10月底 | |
參加國際事務處舉辦之校內行前說明會 | 5-6月 | 12-1月 | |
依行前說明會之內容辦理後續各項事宜(例如:辦理簽證、役男出國申請緩徵、至交換生網站填報出發日期、到達國外後1個月內回報當地聯絡方式及生活概況、返國繳交心得等等) | 依相關規定 | 依相關規定 |
註1:通過甄選之同學,僅代表獲得本院推薦資格,並不代表已獲得該校錄取,所有學生須依該姊妹學院規定繳交相關申請文件,待通過該校審核、獲得入學許可後,才算是正式獲得該校交換生錄取資格。
註2: 本表時程僅供參考,各項作業的確切日期以各期公告為準。
八、赴外進修獎助訊息
(一) 時程
為加強國際學術文化交流,鼓勵學生在學期間能赴國外進修,故有多種獎學金或補助可供學生申請 (例如: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獎學金,日本交流協會短期交換留學生獎學金、本校鼓勵學生赴外進修補助…), 其中除本校鼓勵學生赴外進修補助須由學院初審後轉國際事務處決審外,其餘獎助均由國際事務處承辦。 前述各項獎學金或補助之申請訊息如下:
◎本校鼓勵學生赴國外進修補助之申請期間為:
每學期開學初(9月/3月中上旬)至10月底/4月底截止收件,相關作業流程則請見: 本院網頁 / 服務資源 / 法令規章 / 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鼓勵學生赴境外進修補助甄選暨推薦候選人作業要點(校級)。
◎其餘在學期間赴國外進修之獎助,請見: 國際事務處網站 / 學生專區 / 赴外就讀及短期研習 / 赴外獎學金。
備註:除所述在學期間赴外研修之各類獎助外,學生若有其他性質之出國事項,得依其性質向不同單位申請獎補助(例如:國科會及博士生赴外研究等研究導向者,得向研究發展處申請千里馬計畫、雙邊研究…;畢業後攻讀學位之學位導向者,得向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就業輔導組申請教育部留學獎學金、公費留考…等)。
九、其他資訊
(一) 時程
為加強國際學術文化交流,鼓勵學生在學期間能赴國外進修,故有多種獎學金或補助可供學生申請 (例如: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獎學金,日本交流協會短期交換留學生獎學金、本校鼓勵學生赴外進修補助…), 其中除本校鼓勵學生赴外進修補助須由學院初審後轉國際事務處決審外,其餘獎助均由國際事務處承辦。 前述各項獎學金或補助之申請訊息如下:
(一) 國際事務處在每年的5月/11月均會舉辦交換生經驗分享會,建議有意出國當交換生的同學參加該分享會,以吸收前人經驗。
(二) 校級交換生之赴外交換生線上申請系統,請見: 國際事務處網站 / 學生專區 / 赴外就讀及短期研習 / 赴外交換生。
(三) FAQ。